个法定的溢价比例,提出无差别私有化要约,以高价吸纳所有愿意抛售该公司股票的旧股东股权。
很多外行人看到这样的条款时,或许会觉得摸不着头脑:哥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在流通股市场上吸筹码做庄家,凭什么非要逼咱无差别高价收非流通股?
这事儿背后的法理依据是这样的:比如公司里原先有一个持非流通股的大股东a,拥有10%股权。他有一个仇人b,属于那种老死不相往来的。这时候如果b在流通股市场上吸了15%以上公司股份,那么从法律上看,他再拉几个盟友,就有可能左右公司经营,各种给a添堵,或者损害旧股东利益。
所以,法律认为,股份公司也是有最低限度的“人合属性”的,大股东都希望和自己的朋友一起投资做生意。但上市公司的特性又注定了只要有钱,仇人也有可能混进来。
如果这个“仇人”突然变得举足轻重,超过了15%股权,有可能左右公司,那就应该允许原来在场子里的人“愤然离去”。
这个“仇人”就有义务承诺:他在流通股市场上以什么价位收的股,在破这条红线之后,必须以一个锁死的溢价兜底吸纳,只要别人愿意卖股闪人,他不得已低于该特定价吸入。
这种法律制约之下,新进场的“门口的野蛮人”就得掂量掂量——别以为在收散户股的时候,成交量不高,可以为所欲为用尽各种震荡手段把散户吓出来。一旦破了15%的线,圈内人退出时分分钟就能引用你吓出散户时那个价,让你有多少吞多少。
这些不过是泛泛而谈,实际尺度,还是需要听取“专家意见”。
费莉萝,就是负责给专家意见的。
“目前,nhn集团的总市值在220亿美元左右,其中,被我们盯上的搜索/社交部门,今年市值波动范围是110~130亿美元,剩下的网游部门大约值80~90亿美元。
根据韩国证券法,我们宣布私有化之后,应当至少按照本年度均价、发起前一个月均价和发起日最高价这三个参考价中,最高的那一个,再额外溢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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