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手绿红黄,不伦不类,整个一位土包子发了财不知怎么显摆好。
沈乐君鄙夷的从上到下打量了男子一遍,心情奇异的好了些,就像看新奇的动物一般等着男子下面的话。
“姑娘的想象力太丰富了,在下李成玉,对小姐佩服的五体投地!”
沈乐君嘴边的笑意猛的顿住,接着很快的收回,眯着鄙夷的上下打量了这个真的李成玉,然后用鼻子哼一声,给他一个白眼,转身站到了一旁。
李成玉深吸一口气,郁闷的看着沈乐君一副见到大便的嫌弃样,半晌伸手指着沈乐君,尾指高高翘起,“你,你,真是无礼!”
刘妮嘴角含笑走到沈乐君的一旁,“你也看到那人多奇葩了吧?”
沈乐君哼了一声,“真是奇葩!”
“他就住在我们隔壁,我早就见识过了,每天穿的衣服都不戴重样的,估计他家那首饰得用筐装了!”刘妮小声的说道。
“整个一花花鸡!”沈乐君抬眼撇了李成玉一眼。
“听说他们家是开首饰铺的,他在安驰县时就是活招牌!”刘妮眼睛看着人群中的李成玉,目光稍稍复杂。
人跟人的命真是不同,刘妮全身上下只有耳朵上的一对小银环还算贵重,这还是她娘嫁妆里压箱子底的宝贝呢,一直舍不得戴,本来是要等刘妮嫁人时当嫁妆的。
这次刘妮来建邺任职,她娘怕她身无长物在外被人看不起,临来时,特意拿出来送给她。
刘妮收回打量李成玉那只花花鸡的视线,看向身旁的沈乐君。
沈乐君一身淡紫色长裙,耳边的一对紫水晶的耳档称的她的皮肤更加水灵白希,头上带着一套珍珠的簪花精致淡雅,整个人装扮起来娇俏可人,也不怪李成玉往沈乐君身边站,留意她的一举一动了。
刘妮头上两朵便宜的绢花和耳朵上的一对小银环跟他们比起来,简直寒酸的到家了,刘妮有些失落,更加安静的站在一旁,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沈乐君和刘妮碰巧分在了一起,都是去通政使司任职,刘妮毕竟考学时的段数比沈乐君高,她任通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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