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的恶意竞争,但类似于古方申请保护,却不在行列之内,完全可以同时操作。
“行,没问题,该怎么办咱们就怎么办。”
郑天风说完,把巫良栋叫来,先是传达了一下省里一把手袁恪则的指示,然后分配任务,郑天风自己全权处理调查组事件,而巫良栋则是根据指示精神,处理与本案无关的投资事宜。
下午时分,钱伯流带领的律师团到了南陽。还真的像郑天风担心的一样,钱伯流随队带领了大批的记者。
上一次在燕京,钱伯流的律师团总觉得是栽了,这一回,林源再次请他们出手,那绝对是憋足了一股劲,说什么也要打场漂亮仗。
谁知道,林源跟他们一会面,就要求低调,所有的工作就是收集证据,完全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钱伯流的第一反应,就是林源跟当地的相关部门达成了一种妥协,是有意这么做的。
可后来钱伯流发现,林源交代完了,就不再干涉律师团的工作。
这可让钱伯流有些摸不着头脑,既然林源这么交代了,就按照程序走吧。
证据,其实是很容易找的,就那么两样,也没有藏着掖着的,拿出来一分析,钱伯流的律师团马上提起了两项辩护意见。
其一,就是调查组提供的视频资料,完全不能证实林源就是当晚跟日方人员冲突的幕后主使。视频说明不了什么,路明的证言说明,林源当时只是在荔香别院吃饭,恰逢其会而已。
其二,就是调查组对林源的所作所为,已经构成了限制人身自由的侵害。调查组可以找林源调查情况,林源也有义务配合。
但调查组没有权力限制当事人林源的人身自由,至于林源最后动手,只是摆脱不法侵害的一种手段,伤人的后果连防卫过当都算不上,因为没有发生入刑所需要的必要条件,也就是没有对被打人员造成轻伤。
林源的伤人效果是轻微伤,这在刑法的概念上很清楚,是属于治安案件的范畴。既然是治安案件,又是有前因后果,就应该交给辖区派出所处理,根本就用不着法院见。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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