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面前的,是一个近乎四分五裂的国家。明治初年,日本虽然成立了以天皇为最高权力中心的政府,但日本尚未完成中央集权体制,从幕府时代延续下来的274个藩(诸侯国)仍然保持着独立的军队、财政和领国内的统治权,明治政府对国内的控制力极为薄弱。当时的明治政府面临着三重压力:
先,明治政府本身并无直辖武装力量。新政府仅仅靠萨摩岛津藩、长州毛利藩为的倒幕各藩藩兵,假如萨长联盟与明治政府的利益点不合,政府将无兵可依,势必垮台。
其次,明治政府在财政上仅能征收和调配全国资源的3o-4o%,却要负担作为中央政府的全部支出,因而捉襟见肘,支付能力十分脆弱。且此时日本仍在欧美列强的干涉和不平等条约压迫下,明治政府继承了幕府的对外债务和各项赔款,无疑进一步加重了财政负担。
第三,维新之后,日本整体政治气氛仍然停留于幕府时期,只不过效忠对象由幕府转为天皇政府而已。且各藩以维新功臣自居,在新政府中争权夺利。
穷则思变。新政府中以“明治三杰”之一的木户孝允为的开明派认识到:欲在内消除割据分裂的隐患,对外摆脱列强压迫的危机,必须构建与幕府时代不同,能“与万国相对峙”的新日本,对于这个新日本的构架,后来担任相的伊藤博文明确指出:必须建立绝对主义的中央集权体制,“一切政令法度皆出自朝廷”,而其关键在于废除各藩,清除构成“小权”的基础。
至此,维新派对症下药,连出三招:
第一招,版籍奉还。将旧藩主对原有领地和农民的世袭统治权收回,这样就剥离了各地方大名对人口和土地的控制权,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经济基础;
第二招,废藩置县。明治政府把各藩大名集中到东京居住,地方行政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府县知事管理,这样就彻底地剥夺旧势力的政治权力;
第三招,颁布《废刀令》《征兵公告》和秩禄处分。这一招破除了旧武士在经济、军事以及社会地位上的特权,有力地打破了幕府时代的旧秩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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