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步兵炮,1874年开始研制,1875年定产,命名为总裁1875式步兵炮,装备部队。
这三种设计完成后,1859年英军使用装甲靶舰“特鲁西”(trsty)号来实弹射击测试各型阿姆斯特朗炮。受测火炮为4o-1oo磅之间的诸版本(12o-152mm),测试中现均无法穿透特鲁西号的1o2毫米锻铁铁甲。但是测试中英军认为该炮在射程和准确性上都十分让人满意。基于这些理由决定采用该炮。
除了一种为新西兰设计的2o磅短程野炮以外基本都先后为英国海军所采用。英军采用该炮之后最开始仅在巡洋舰等大型军舰装备2门左右。
勇士号所装备的7英寸阿姆斯特朗炮
在接下来的三年中,阿姆斯特朗爵士完善了他的设计,并成功的设计出了口径更粗的版本。新版本最终成为了实战用阿姆斯特朗炮。
1861年下水的铁甲舰勇士号(arror)上装备了大概1o门左右。随后英军舰队逐渐增加这种火炮的装备量。但是因为该炮过于精密,生产量上不去,所以仍然还是大型战舰使用的装备。
1862年萨英战争结束后,因为在战斗中阿姆斯特朗炮屡出问题,英军内部对火炮的可靠性及其怀疑,英国政府随后决定组成一个委员会来处理阿姆斯特朗炮的问题。
1863年英**械评议委员会(ordnanese1emttee)开始调查阿姆斯特朗炮并对前膛炮和后膛炮的各自优点进行比较。
1864年,(因为在萨英战争中的表现)英国政府宣布停止制造阿姆斯特朗后装炮。随后委员会表报告,从而在理论上支持了政府的这一决断。
委员会的报告认为阿姆斯特朗炮的新特性——多重膛线,铅涂弹和后装填设计相当的复杂和低效。尽管很有威力,但是由于阿姆斯特朗炮的新特性导致其价格高昂,不适于批量制造。而且因为萨英战争中的火炮事故使其可靠性受到质疑。所以委员会认为阿姆斯特朗炮不适合做为主力火炮上战场。(此报告不排除有阿姆斯特朗的竞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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