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提案第一条有“中国属邦、政治仍得自主”的字样。
这种作法的目的是,想通过这种“不粘不脱”的传统关系,建立一种反资本主义列强入侵的联盟。
因此,这种关系既不完全与传统的、封建的宗藩关系相似,更与西方列强强加于殖民地保护国的宗届关系的强性质不同。
当时,美国代理公使已敏锐地发现这后一种差异的性质。
因此,薛斐尔让驻扎在釜山谈判的美国公使故意不在条约中加入此类字。
美国人在谈判中态度蛮横,坚持要把一系列不平等条款加于朝鲜,为此,他不惜使用武力威胁。(\\www.zslxsw.com//)
在一封信中他写道:对中国和李鸿章来说,唯一受到重视的呼吁和辩论就是武力,因此我们的政策应该专以美国利益为准绳,并以他们所懂得的论证——武力、压力,而不是劝解,来予以推行。在薛斐尔的压力下,李鸿章终于放弃了第一条的争论部分,条件是“于立约后设法声明”朝鲜政府与清廷的传统关系。
薛斐尔未加反对,但也不正面回答。
整个谈判过程中,李鸿章与其助手始终与朝鲜使者金允植保持着紧密的接触和协商,在中美代表会谈期间,中朝双方先后进行过六次会谈。
同时,李鸿章继续要求朝鲜政府,另派大员与薛佩尔商办,但朝鲜专使行动迟缓。
朝鲜全权大臣申宪与美国全权代表薛斐尔在华国官员马建忠、丁汝昌的参加下,正式签订了《朝美修好通商条约》。
最后签署的本,除增补禁止仁川港出口米谷一条外,其余基本上维持了天津协议的条约稿本。
《条约》全14款,其中第一款规定:“若他国有何不公轻藐之色,一经照知,必须相助,从中善为调处,以示友谊关切。”这一条是朝鲜方面最感兴趣与美国政府最爱炫耀的部分,而实际上,是美国推行扩张政策的掩饰。美国不仅在朝鲜处于危难时不履行条约义务,给予援队,而且把朝鲜作为日本侵略主义者的牺牲物,反给日本以积极的援助。
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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