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北美洲,一南一北建立了普利茅斯和詹姆斯敦两个殖民地,后来分别发展成了今天的弗吉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
普利茅斯殖民地的建立者是逃离英国宗教迫害的清教徒,希望在北美建立人间天国。在建立之初,他们一切都遵照《圣经》的教诲,经济上施行人民公社式的平均主义政策。
可这种做法很快就出现了弊端,殖民者没有从事劳动的积极性,宁可内耗等死也不愿意开荒种地,甚至因为怕人蹭住连房子都懒得盖。加上新环境新气候,荒地开发不易,以及大量的豺狼虎豹等严苛的自然环境,殖民地建立的头几年中新移民的死亡率极高。南部的詹姆斯敦已经暂时被废弃,而普利茅斯也处于消亡的边缘。
而这时候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的正是当地的印第安人。
在印第安人的帮助下,殖民者逐渐熟悉了新世界的动植物,气候环境和山川地貌,在废除清教徒的经济政策后迅速从聚集地发展成村落,再到市镇,最后就成了如今的波士顿。
波士顿也成了当时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大港口,是当时比较大的木材交易中心,贸易的发展迅速让城市经济活跃起来。
可以说在北美殖民地的初期,殖民者和印第安人的关系还是比较融洽的。
虽然也出现荷兰殖民者用玻璃珠子什么的换了一个曼哈顿岛这样的事情,但大多数时候双方的交易还是公平的,毕竟虽然人家没见过玻璃,但牛羊牲畜木材粮食的价位还是清楚的。那时候在欧洲殖民者眼中,印第安人虽然是不信上帝的野蛮人,但却是非常聪明的人种。这和他们对待非洲黑人的态度有着天壤之别的,黑人可以用来做奴隶,但印第安人是不行的。印第安人无法同化的特质也成为最后促成美国人对他们展开屠杀的原因之一。
那时候欧洲殖民者和印第安人最大的不同在于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模式上的差异。经济上,殖民者主要是务农,而印第安人是放牧,不仅如此,在印第安人看来耕地这样的事情是女人做的,高傲的印第安男性生活主要是策马扬鞭四处跑。
政治上,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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