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最著名的一场战斗发生在古巴,当时名西班牙守城军人以手上的毛瑟,狠狠压制住了为数达之众近九倍之敌,也就是手持的美军士兵的进攻。
虽然最后美军在火炮和加特林重机枪的配合下发动强袭,把西班牙人给打败了,但是美军此役伤亡竟然达到人。
也就是,西班牙人平均一把毛瑟就干掉了两个美国鬼子。
而美国佬把加上火炮,重机枪也没能全部干掉个西班牙红毛鬼,由于此役伤亡惨重,战后参谋部大为震惊,经砖家研究,结论为枪不如人,所以军部决定立马考虑换装。
西班牙人当时用的毛瑟马步枪,直排弹仓,弹桥供弹,比通过滚烫的枪膛一粒粒往弹仓里压子弹的经得起战场的考验。
所以条快枪差点压得美军无法抬头美军后期采用的步枪,取代了。
美军在发动攻击,手里的加上机枪大炮仍然被西班牙人打得伤亡惨重。
这把枪经历的第二场大型实战考验可以是年至年间,美军镇压菲律宾各土著所发动的独立运动的美菲之战。
虽然证明非常不适合菲律宾的热带雨林气候和环境,但是美军最后还是以最高峰期达万的总兵力,亡,伤多(再加上菲律宾皇协军多阵亡)的代价,以压倒性的武力成功阻止了菲律宾土著所发动的,兵力一度超过一百二十万人的武装独立。
此战菲律宾战士死亡多人,伤无数,而平民死亡估计达万之众。
从此,菲律宾成为美国的属地,直到年独立,而英语由此成为菲律宾的官方语言。
一帮军官最关心的也是步枪,纷纷拿起来试手感,比准心。
“可以,分量和长度都没有什么变化,不需要重新适应。”第一团的团长笑道。
“师座,放一枪看看效果啊?”其他人怂恿道。
轩建章爱不释手的摆弄了一会儿总裁式步枪,然后对着远处的海鸥放了一枪,一只正疾速飞行的海鸥,顿时应声落水。
“好枪法。”李鸿章和众军官一起赞美轩建章。
轩建章哈哈大笑,“不是我的枪法好,的确是好枪,好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