恽腰斩。
曹魏末年,嵇康因写作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令权臣司马昭“闻而恶之”,而被斩于东市。
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公元年)六月,大臣崔浩因主持编纂的国史直书揭露了北魏统治者拓跋氏祖先的羞耻屈辱的历史,被北魏太武帝下令族诛,同时株连被杀的还有崔浩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和河东柳氏等北方大族,史称“国史之狱”。
在萌总裁的认知中,人接触的越多,越是能够判断是非,越是不让人看,不让人接触,以讹传讹,闭门造车,越是会坏事。
宋代的皇城司巡察亲事官、亲事卒、逻卒是特务,这些人员北宋开国之初早已有之。
宋代文字狱较多,诸如奏邸之狱、乌台诗案、同文馆之狱、车盖亭诗案、胡铨奏疏案、李光《小史》案、《江湖集》案等等,几乎尽人皆知。
宋代的文字狱以宋高宗一朝最多,宋高宗时“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
据赵翼《廿二史札记》卷《秦桧文字之祸》考述,不下起。
宋代禁书、焚书的事件不时发生,私史往往是禁毁的主要对象。
如崇宁二年()四月,“诏毁刊行《唐鉴》并三苏、秦、黄等文集。”诸如《东斋记事》、《湘山野录》、《刘贡父诗话》、晁补之文集以及程颐的著述都在禁毁之列。
元朝时思想管制较松,基本没有文字狱的记录。有人告发南宋遗民梁栋的诗句“谤讪朝廷,有思宋之心”。
梁栋被押往大都审讯,坚决不服,最后礼部官决定:“诗人吟咏情性,不可诬以谤讪。倘使是谤讪,亦非堂堂天朝所不能容者。”便将其无罪释放。
至元三十一年(年)春节,江南盐官县学教谕黄谦之创作一副春联:“宜入新年怎生呵,百事大吉那般者”,讽刺元朝公文的俗气,被人告官,但处罚只是免职而已。
唯一一起文字狱疑案则是宋恭帝之死。
忽必烈封宋恭帝为瀛国公,封谢太后为寿春郡夫人。封福王赵与芮平原郡公,把公主嫁给了恭帝;谢太后有病,下诏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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