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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张大千仕女(第4节)

也不是那么容易从他手里把画弄走的。

毕竟这些画已经消失了三四十年了,谁知道中间经过了多少道手,现在如果真有杨宛君的继承人找上门来,韩孔雀好像也不怕,不过。这总归是个麻烦。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全国各地都在着手解决“动乱”查抄文物的问题。在那个时候,官方的宗旨非常明确,就是“物归原主”。

比如,首都市政府1984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就明确规定:“‘动乱’期间查抄或自交的财物,凡原物还在的,除国家现行规定的违禁物品外,一律退还被抄人或自交人”。

“凡物主明确的,随清随退”。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非商业单位购买的文物、字画、善本图书、珠宝翠钻,要一律无条件地退还;高级家具、高级乐器、贵重生活用品等,被抄人知道下落又要求退还的,也必须退出,归还原主”……

虽然规定是这么规定,但坐起来又何其艰难,比如由周作人撰书、鲁迅批校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现身嘉德春季拍卖会预展。

周作人之孙周吉宜站出来向媒体表示,“这份手稿为周作人先生所有,该手稿在‘动乱’抄家时被抄走至今未归还”,并借此要求有关方面停止拍卖、返还手稿。

无独有偶,几乎在周吉宜起诉嘉德公司的同时,前民国教育总长、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傅增湘的后人,也与首都市文物局对簿公堂。

傅增湘去世后留下2万余件古玉、藏书等文物。

2010年8月,傅增湘子女致信首都文物局,要求公开“动乱”时查抄及发还财产清单,遭到拒绝后,他们将首都文物局告上法庭。

“动乱”中被抄家的文物、手稿等未完全归还当事人,当然并非个案,由此导致的案件也并不鲜见。

在这些纠纷与案件的背后,是一个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既然国家都能耍流氓,他韩孔雀真金白银买下的东西,自然也是可以据为己有的,不过,在良心上,有点说不过去罢了。

“小韩,这十四副图你打算怎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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