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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银子买根草(第2节)

。”

长贵略加思索便讲道:“如果欺负我的是普通人,当然没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他们是很厉害的人,光有脑子却不够。”

作为二大王,白泽忙插嘴道:“我没什么脑子,但是蹄子非常厉害,在鹿鸣山巡山的小妖中,算得上一把好手呢!反正每次和虎大王那边开战,我都没死。”

只听说马蹄可以踢伤人,驴蹄子有什么可厉害的,卫小歌不予置评。

其实长贵说得并没有错。真正一力降十会的强者,就是属螃蟹的。比如说那位与十八名黑衣人对敌的剑客,手段粗暴强横,直接将人家干翻了。

黑衣人不是没有使手段,刀上抹了毒,蓝汪汪刀色很不正常。地上有些黑得发臭的血应该是剑客的,附近的蜈蚣虫蚁死了好大一圈。

但是杀死十八名黑衣人的剑客,中了毒还活着,很可能还在山中游荡。

一想到那一剑封喉的惊悚场景,即便是她这个不怕尸体的人,也觉得头皮发麻。

这是一场高手之间的仇杀,地点又是如此的隐秘,她还带着两个孩子,卷入其中就是找死。

只是来求财捡漏罢了,谁敢惹这种要命的麻烦,卫小歌心道。

白泽撒开蹄子欢快地狂奔,这次卫小歌没阻止它。

担心背篓里长富被颠出来,她将小弟牢牢地绑在后背。身子朝前趴着,长贵被她死死地按在驴背上。

背篓也寻个了陡峭的山崖,直接丢了下去,里面的兔子和山鸡都不要了。

没鞍没脚蹬的快速奔跑,还得护着两个孩子,她这一颗心七上八下,生怕被白泽给甩下去。

一路跑到之前套人参遇见白泽的地方,卫小歌拍了拍驴背,勒住手中绳索。

“停下来。”

白泽跑得兴起,彻底收不住蹄子,又往前冲了个十来米,这才打住脚步。

“我们在这里下来,你吃多了人参,瞧你精力过剩,再去跑个几圈吧。哦,沿着死人的地方绕,别走一样的路。绕够了十圈,回头再给你吃一根人参须。”

“你是要拿我当诱饵啊,不干!”白泽猛摇头,果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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