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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九二章 冷漠与热情(第3节)

“后来因为关押时间到了,他们不得不释放我,但是警察还是要起诉我,认为我‘持枪拒捕’。”

“回到家后,洗完澡后第一件事就是约了一位刑事律师,咨询案情。刑事律师告诉我:按这种情况,如果败诉,我将永远失去持枪权力,同时在警察局档案里会留有一个不良记录,甚至轻则罚款,重则被判最高6个月监禁。南非没有行政拘留之类的东西,6个月监禁就相当于有期徒刑。”

“在一番考虑之后,我决定做无罪辩护。当时此事已在华人社区传开,嘲讽不绝于耳:‘你有身份了,有枪了,敢跟警察斗了’,‘你很要事啊,为什么不塞钱了事啊’等等。当然更不会有人站出来为我作证,尽管出事时身边就有几个认识的‘朋友’。”

“本案耗时2个多月,耗费律师费2600大洋,终于洗清罪名。事后,我也没有向约堡交通警察局和地方法庭提起申诉,要求赔偿。”

“当中有个小插曲:案发后,我打电话给当地一家华人报社,告知所发生的情况,但同时请他们暂时不要见报。我会在每次上庭后告诉他们案情进展。同时承诺,无论胜诉或者败诉,我都会给他们一个完整的故事结局。我当时是这么想的:如果我胜诉,我将以法庭判决,洗清我的罪名。如果我败诉,对华人社会也是一种警示。胜诉后,我依约将一切告诉了记者,然后见了报。”

“奇怪的是,当初那些冷言冷语全部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赞美,什么为华人争光啊,为华人出头啊,是条好汉啊,等等。更有甚者,约堡一位侨领把我捧为民族英雄。”

“我只记得在这段时间,每当我打电话给旁观者,请求他们出庭作证时,对方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辞,同时话里有话嘲讽几句;当地的华人社团,也没有一个向我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所以从那儿之后,我就不再相信别人了,有事情会去找律师,而不是找朋友或者亲属。这一次的事情,却让我改变了这样的看法,看起来还是有像您这样的人的。”

听完了柳哥的叙述,张天元也是有些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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