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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小行会(第3节)

”出口到武汉,而武汉反过来出口“瓦罐田鸡粥”,一来二去,江西诸地的“田鸡”大概都是内心骂娘。

张德初到沔州的时候,本地“田鸡”最大能超过一斤。

从前年开始,野外能有半斤重的货色,就是上上极品。

眼见着“田鸡”市场一片“蓝海”,龙日天的堂兄就寻思着:为什么我不养一点“田鸡”呢?既能田间吃虫,还能卖它赚钱。

连续试了几年,龙日天的堂兄为了“田鸡”,还养蛆养蚯蚓,手中掌握的连片稻田,从亩产五百斤“田鸡”,逐渐增加到现在的两千多斤。

更神奇的是,大部分“田鸡”死亡,主要是因为有水蛇流窜作案。而为了对付水蛇,龙日天的堂兄日了几只刺猬和黄鼠狼,顺利培育出原本对付水蛇就很有门道的新一代刺猬和黄鼠狼……

到贞观二十二年的时候,不管是运气也好还是实力也罢,扬子江两岸沿江大中城市的“田鸡市场”,他占据了最大份额,基本上每一罐的“田鸡粥”中,都有他养的“田鸡”在里面泡着。

只是这个吃货市场虽然大,养殖业的风险还是放在那里,张德手头的资源,不可能对它进行倾斜。说到底,还是养殖业风险不但大,对土地侵占也不小,还无法推而广之。

讲白了,兴许武汉的环境适合养殖“田鸡”,但可能同样的方法,放在苏州就是全面嗝屁。

这和造船、炼钢是两回事。

更何况,他玩小霸王学习机的时候,最多就是喝个汽水,谁喝“田鸡粥”的?

不过老张大概没想到,龙日天的堂兄,大概是叫龙日鸡,就是跟“田鸡”干上了。

只听幕僚道:“使君,这个龙四郎的意思,就是给个牌子,剩下的事情,他自己去跑。资金也好,技术也罢,乃至田亩,都是行会自行料理。”

“如此的话,倒是无妨。一个小小行会,也不会影响大局。”

帮忙立法为“田鸡”做点啥,老张是一点心思都没有的。兴许“田鸡”快被吃光的时候,给立了“田鸡保护法”。

“如今此类小行会甚多,但能成事的极少,使君,下走愚见,若是龙四郎此事能成,倒是能树个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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