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ta娱乐真的要统治2013年歌谣界,翁廷均心里别提多高兴,干起活来事半功倍。
不知不觉他已经忙了两个小时,直到眼睛有些发酸,就停笔闭眼休息了一会儿。
怎么说也写了狐狸叫可爱颂小苹果这样的神曲,也跟着那只老虎学习了一阵子,翁廷均写歌也不像以前那样笨手笨脚了。
拿起手机,上面有三条未读消息,是他个人博客的。
翁廷均打开一看,气的差点砸掉手机。
你看看---
哦,鞋子。
一群女人聚在一起嘟起嘴拍着各种各样的照片,玩的别提有多开心了,你再看看他---
满头大汗,稿子写了一张又一张。
嗯,怎么少了初珑?她没去吗?
“我----”
笃笃笃。
“谁?”
这么晚了会是谁?他来的时候公司除了保安压根没有人了,翁廷均狐疑,手悄悄地伸到了抽屉里。
“进来。”
“oppa,是我!”
一袭希腊式的淡蓝色雪纺长裙,颈部一串珍珠项链,她的头发很长,美丽地卷曲着如海藻般散在腰间。她没有过多地修饰,也没有像其它女明星一样施很多脂粉,只是简简单单的装扮却衬得她肤如凝脂,眼若晨星,粉面上一点朱唇,神色间欲语还羞。娇美处若粉色桃瓣,举止处有幽兰之姿。光阴荏苒,她已出落得亭亭玉立,非他往日可随意调笑的小女孩。
初珑。
是初珑。
这么晚了,来公司干嘛?
当然,翁廷均自然不会问出这样的傻子问题。
“想我了?”翁廷均把手从抽屉里收了回来,招了招手让朴初珑来到自己面前。
朴初珑捏着裙角点点头又摇摇头,抿着嘴,脸上有一圈少女的矜持害羞的红晕,但她没有犹豫。很大方地走到翁廷均面前。
都已经被她抱着睡了一宿,除了那个,该干了都干了,还有什么好害羞的?好吧。是真的挺害羞的。
“oppa在干嘛?”朴初珑壮着胆子问道,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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