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开始就活在别人的成见和鄙视、嘲笑、讨论里面。
她还没有出生多久,父母就死了。
但,她父母的死亡却不是普通的被人害死、亦或者出了意外而亡。
虽说那样也很悲剧,但是却不算最惨,毕竟那种情况还能去恨别人、法院也会让过错方承担经济赔偿,即便你不稀罕赔偿只想要自己的父母,但那种能够让别人负责的情况对于苏心岚来说都是好事了吧。
可是,她没法恨外人。
因为,她的母亲是被父亲残忍杀害的。
而父亲,则是因此犯了死罪被判处了死刑。
所以,她刚出生不久,就成为了孤儿。
还成了别人嘴里“杀人犯的孩子”。
自己父亲杀了自己的母亲,再加上爷爷奶奶那边也十分穷,根本赔不起钱,更别提两人的共同财产亦或者夫妻各自的钱了,根本就没有,他们就是普通的农民,所以也没法计算经济赔偿。
如果她真的一个亲人都没有的话,还能被送去福利院,福利院虽说远远比不上正常家庭,但是福利院的孩子至少还是不愁吃穿住行以及的事情的。
而且如果有人愿意领养的话,年纪小不记事的健康婴儿,别人还更愿意收养。
可是,她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爷爷奶奶也是老实巴交的农村人,知道自己儿子杀了人,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不再出来见人,哪里还敢和苏正楠的外公外婆抢夺抚养权?
其实,法院的法官当时也建议外公外婆放弃抚养孩子,毕竟他们年纪很大,很可能无法照顾到孩子长大的那一天,不如把孩子送给别人收养。
不过,外公外婆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苏心岚都是感激外公外婆的,觉得家庭条件如此艰苦都要抚养她,这就是亲情吧。
可是,她大错特错了。
外公外婆收养她,不过是为了法院、村镇上出于人道给她这个婴儿的三万块奶粉钱罢了。
这笔钱是给她吃奶的,如果把她通过合法的渠道送出去了,这笔钱就属于收养她的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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