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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章 蚁仙传承(第2节)

两,其中田赋一千二百余三万两,军屯收入一千三百余六万两……”

大明的财政收入,除田赋、军屯租外,最大者则为盐课,“二十取一”。洪武年间共成立了六个都转运盐使司,即两淮、两浙、长芦、山东、福建、河东。七个盐课提举司,即广东、海北、四川、云南黑盐井、云南白盐井、云南五井。另外还有一个盐课司即陕西灵州盐课司。在永乐时期,在河东都转运盐使司的东场之外又增设了一个西场。永乐七年又在越南设盐课提举司,下辖四场,后来撤销。

“……今年盐课收入,两淮盐运使岁入银六十万两,两浙盐运使岁入银十四万两,河间长芦盐运司岁入银十二万两,山东盐运司岁入银五万两,福建盐运司岁入银二万二千两,河南盐运司岁入银十九万四千两,陕西盐课司岁入银三万六千两,广东提举司岁入银一万一千余两,四川提举司岁入银七万一千余两,云南提举司岁入银三万五千余两,合为一百二十九万九千余两……”

明代茶课亦为政府重要财政收入之一。明初规定:“凡卖茶之处,令宣课司三十取一”。

“……今年共得茶课和贡茶一百又三万斤,可得税银一万一千三百八十四两……”

大明得榷关按其辖属分户关,归户部管辖,征米谷诸物;工关,归工部管辖,专税竹木。另外就是地方关榷。明代得商税为“三十而取一”。

“……今岁全年得税课十九万五百石,折银近十万两,此外,诸钞关收钞折银二十二万七千两……”

明朝的矿区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四川、云南。矿税有银课、铁课、铜课、水银课。以银课、铁课为主,铜课和水银课数量较少。

“……今岁福建税额增至三万余两,浙江增至八万余,我朝今岁矿课收入达到了四十二万两……”

综上所述,田赋与军屯租取二千五百零九万两,盐课取一百二十九万九千余两,茶课为一万一千三百八十四两,商税取十万两,钞关税二十二万七千两,矿课取四十二万两。那么弘治十三年的各项财政收入为二千七百一十四万七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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