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国内军阀的混战和前清皇室的盗窃行为才更值得声讨。
几乎是第二天,就有人聚集在紫金城门前要求那个已经退位的皇帝滚出紫禁城。
嗯嗯,看来“滚出去”有成为国骂的趋势。
其实这时的抗议就是零零星星的,一旦失去推动力,不管是学生还是商人,真心没有几个人要去和政府对抗,真当他们都“爱国”爱傻了不成,当群体行为变成个人行为,华人一向是“惜身”的。
一月底,北洋政府出台《新闻管理条例》,规定了报社准入制度,新闻审核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毫无疑问,民国境内只有《每日新闻》一家拥有完全的资质,因为单单一个十万大洋的保证金,就已经抹消掉百分之九十九的报社。
这十万大洋是不退的,如果报社在经营过程中,有任何违反《新闻管理条例》的行为,这十万大洋将全部没收,报社并不会因此关停,但想要重新开张,那好,再拿10万大洋来。
看看《新闻管理条例》的规定吧:
不准出现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不准出现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不准出现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以上仅仅是摘录,全文共有九章,七十三条,违反任何一条,保证金将立即没收,报社则是暂停出版进行整改,等主管部门认为合适,才会重新给予出版权。
当看到这个《新闻管理条例》时,绝大多数媒体人心里凉了半截,别的先不说,先搞清楚《宪法》内容再说吧。
于是这个《新闻管理条例》顿时引起轩然大波,很多“学者、大师“公开批评这是自由的倒退,这是文明的悲哀。
北洋政府对待这帮文人确实优容,于是国会都已经通过的《新闻管理条例》变成试行,试行周期为半年,半年之后再决定是否正式实行。
好吧,现在是一月份,半年……
对于秦致远来说,发生在民国的事情并不需要秦致远亲自去安排,秦致远只是吩咐一句,自然由兰斯和菲利普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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