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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不会再去多伦多了(第4节)

全场紧逼弄得有些狼狈的时候,卫志明直接代理了字母哥的位置,他和字母哥换了换位置。

字母哥在内线的防守没有卫志明好,好在比永博也只是个糙哥,他比比永博强得多。

卫志明控球看着洛瑞,他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全场紧逼,有点意思,你来断我啊。我有211的身高,你可以来试试能不能断了我。”

卫志明比洛瑞高出一头,讲道理他控球的时候,重心会很高,如果有人上前逼迫,他的失误会增高。

然而,卫志明的出现,就是颠覆联盟常识的,卫志明控球能力非常的娴熟,他的运球猛地一看,感觉就不像是一个211的大高个子在运球,反倒是像......像一个很矮的小个子。

阿伦-艾弗森!

不少球迷心中忽然蹦出了这个名字,随后他们笑了笑,摇了摇头。怎么可能是艾弗森,如果是艾弗森,他的的运球可是轻轻松松晃到和他对位的球员。

这可不是开玩笑,艾弗森的成名绝技蝴蝶穿花步,不少人都感受过他的厉害,就算当年的乔老爷子,都被艾弗森两段rossor,可是把乔老爷子晃开了。

可惜的是,大家都没有见过卫志明使用过rossor,如果卫志明知道,他估计该苦笑了,他的技能是艾弗森老年版的,如果他一旦使用rossor变向,他的速度会慢的可怕。

洛瑞试探性的抢断了几次,结果自然不用多说,卫志明控球来到三分线外,他看着紧紧贴着自己的洛瑞,一个试探步后,就接上了干拔。

洛瑞被卫志明的试探步吓了一跳,他下意思的后退了一步,随后洛瑞脸色猛地一变,他立刻向卫志明扑去。

可惜了,以卫志明的身高和臂展,就决定了洛瑞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卫志明投篮,小钢炮洛瑞实力不错,但是身高是他的硬伤。

联盟中,天赋突出的球员比比皆是,但是最占据优势的还是那些大个子,大个子一般要比小个子吃香,除非小个子的天赋逆天。

就像艾弗森以178的身高成为96黄金一代的状元,96黄金一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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