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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五章神之初见 漫长征程(第2节)

反思,从此处来说,实在是异常宝贵的讯息,让李师道以“神级血苍穹”为基础,融合其他神级功法创造最完美“神体”的想法提供了相当大的帮助。

此时此刻,他对“神”的认知更加明彻,心神亦是前所未有的通透澄澈起来。

“神”,从“示”从“申”。“示”为启示智慧,通晓一切,“申”是变化莫测,威力无穷,故神,既通晓一切,又无所不能。自古流传的传说中的天神,即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或主宰者。古籍《说文》有言“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即是对“神”一部分的说明。

不过这些见解都是人类从低而高对高高在上的“神”的一厢情愿的理解和诠释,真正的“神”不一定就是他们认知的那样,事实上,已经吸收了女娲大神一部分心得的李师道,再经过自己亲身体验的总结,就认为这种认识太过片面。

所谓的“神”,应该有三种。

第一种,法则化了的宇宙,“神”的行为就是法则化的宇宙事。这种“神”就是宇宙万物正常运行的法则,与宇宙同一时间诞生,不具备主观意识,只是客观的自我运转,具体的行为体现就是大至苍穹宇宙,小至自然万物的运转和繁衍,信则有,不信则无。

第二种,拟生物化了的宇宙,“神”的行为就是生物化了的宇宙事。这种“神”是具备智慧以及主观意识的生物(并不局限于人类的身份,例如外国的兽神之流,中国的妖怪)掌握或者融合了宇宙法则的存在,因为代表或者创立的文明不同,而有着佛陀、神仙、上帝、幽灵、鬼怪、祖宗、圣贤等各种各样的身份。

第三种,精神化了的宇宙,“神”的行为就是“精神”对物质世界干涉的宇宙事。这种“神”是创造或者超脱宇宙的伟大存在,是超自然体中的最高者,其不具备物质躯体,但有其躯体形象,不受宇宙法则的限制,反而高于宇宙法则,主宰物质世界,能对物质世界加以直接或间接影响。

以华夏人最熟悉的神明来举例,第一种“神”是道家口中的“道”、“天道”、“大道”之类的,高高在上,不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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