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张将穿上。
这是自己的天兵战装。
每个天兵就那么可怜的一套,包括死婆娘穿的那套都是捡休格兰特穿的。
采用的特殊材料制成,可以抵挡一般型号的近距连续射击。
有了他,张将也就有了最大的依仗。
天兵,从来不打无把握的仗。
依旧是老规矩,拿出图纸来布置任务,明确每个人的岗位和责任。
经过这么些时间的培训,二蛋再不像以前那样,把砖头认成是堡垒。
命令下达,让三人复述了一遍,金锐点点头。
看着三人,有些感慨。
如果说皇家卫队总部一战,四个天兵是敢死队的话,接下来的一战,四个天兵就会是送死队。
整个东南亚的武道高手全都来了。
整个东南亚所有的大巫师也全都来了。
又是一场生死之战!
沉默良久,二蛋禁不住问道:“哥。你在想啥?”
金锐恨着二蛋,没好气说道:“没。走!”
二蛋呐呐问道:“哥,你难道就不发表下战前动员,煽煽情之类的?”
金锐竖起中指怒骂:“滚!”
顿了顿,金锐给每个天兵点上大雪茄,背上各种大杀器。
小型核弹夜叉!
浓缩型大杀器温压弹!
还有一堆战术手雷!
兵器也给配上,天兵专用战术匕首,一人一把。
虽然三天兵都不是使用手刀的好手。
“走吧!”
“都特么放机灵点。别还没到地方就给人发现了。”
“还有,记得一点,活着,活着,都给我特么的活着!”
“记住没有?”
啰啰嗦嗦一大堆,二蛋、妖孽和张将都听得起了老茧子。
出门之后,四个人分成两组买了两辆当地最为流行的女士摩托车。
一前一后不紧不慢的溜达着,按照金锐预先划定好的路线专门挑小巷子走,避开监控和检查。
八点多佛都的太阳堪堪落下地平线,晚上的佛都那可是号称不夜之城。
灯红酒绿,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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