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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五十四节 封赏(1)(第2节)

,此先王之圣行也!马邑之战,骠骑将军纵,前将军驰,前将军不疑等率军努力杀敌。始有马邑之胜,令朕雪高帝平城之耻,功在社稷,其令有司,奏报有功将士名讳,具其军功,奏于朕前,朕当不吝以封侯之酬!”

御史大夫晁错于是出列拜道:“臣错谨具马邑之战,有功将士,百四十五人。敬呈陛下御前,伏请圣览!”

这记录军功,汇总有功将士,确实是御史大夫的分内职责。

此番马邑之战,几乎大半的随军军法官,都是御史大夫衙门的御史。

此时,中国的御史,可不是后世的清流,只会嘴炮,全无一点实际能力的废物。

他们多数人都能骑得了烈马。喝得了烈酒,更背得熟军法制度,熟悉军队条例。

毫不夸张的说,宋明的御史清流们。在秦汉的御史面前,一个能打的也没有!

马邑之战中甚至有御史立下军功,斩首匈奴骑兵的例子。

而得益于白纸的规模化生产和普及。

御史大夫衙门的军法官以及刘彻委派的尚书监军们,得以能够首次详细到个人,记载所有有功士卒和军官的功劳,将他们精确到个体。汇总起来,呈报朝廷。

晁错呈报的一百四十五位有功将士,只不过是参战军队里,功劳最多的一百四十五人。

而且,不包括司马以上的高级军官。

因为,按照刘彻改良的全新军法制度。

汉军的高级军官与中低级军官军功计算方式,采用两套不同的标准。

在中低级的军官和士卒中,依旧采用过去,按照战功和斩首数计算军功。

而高级军官们的功劳,则用一个全新的计算方式。

包括了他对上级命令的执行程度,对上官指派的战术任务的完成程度,以及斩首数等等综合起来进行计算。

个人英雄主义,桀骜不驯,仗着自己有几分勇武,就毛躁的不听命令的军官。

功劳再大,在这个体系下,得到的军功也不会多到哪里去。

至于将军们,则彻底脱离了旧有的军功计算方式。

他们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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