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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零八节 裁决(2)(第4节)

不能接受这样的情况的。

“是以,朕觉得,应该这样,若今后再有类似于直躬的案子,那便罚直父赔付苦主被盗之损失,直父则免于刑罚,但直躬却也不能再得嘉奖……”刘彻完这段话,也是长出了一口气。

他自然知道,这样的选择,会有些问题。

但,其实那是他以两千年后的思维来看,才有的问题。

事实上,在如今的社会上,由于文化和传统的缘故,其实,这才是最佳选择。

不然的话,无论是判处直躬的父亲有罪,还是判处无罪,都将引灾难。

甚至,到头来,儒法,乃至于黄老派,都不能接受。

听完子的裁决,无论是儒法,还是大臣,都是相互看了一眼,眼神里都有所不满,但却也都知道,这确实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政治,就是妥协,就是折中嘛。

子的这个裁决,既照顾儒家的颜面和感情以及诉求,也维护了法家的体面和法律的尊严。

最重要的是,还给出了一个今后解决类似家庭问题的办法。

日后,遇到类似家庭犯罪,譬如啊,家主失手打死了奴仆,依照制度,奴仆和他的亲人是不可以告状,但是——官府却是可以追究的,而且,外人可以告状。

这常常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

但,经过子这样的裁决,就有了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再生类似事情,家里面就可以指派一个成员去官府检举,然后呢,再赔偿苦主一些损失,这事情就算揭过去了。

如此一来,至少可以减少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血亲复仇之事——过去十余年,过一半的血亲复仇,都是因为复仇者有亲人/朋友,为其主人所误杀,而其求告无门,又吞不下这口气,于是远走他乡,学的武艺,再潜回家乡报仇雪恨。

而,在事实上来,依照汉律规定,若主父母失手打死奴仆、子女。

即使是被他人检举或者由官府现了,其实也只是赔钱而已。

而刘彻这样做,在事实上,保证和稳定了社会治安。

另外,顺便给未来国家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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