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紧张,
补了一觉,我神采奕奕的起床,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邓飞打来电话,说是他们的人监视到钟良已经到了,但他们将路给堵死了,所以钟良要过来至少还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
我于是换了一身衣服,乔装打扮了一下就离开了,而此时钟情还没有回他现在的住处——前段时间钟书送他的一套大别墅里,而是依然在会所声色犬马,喝的酩酊大醉。
我踏着夜色摸进会所,在这期间,我们的眼线已经给钟情的酒里下了药,当我进入会所的时候,钟情正好捂着肚子冲进了厕所。
不得不说厕所真是我的福地,我完成很多事情,都是依靠的厕所这个不讨喜的地方。我尾随钟情去了厕所,他的一个保镖发现了我,很快跟上了我,当然,我是故意被发现的。
进了厕所,在钟情要进隔断的时候,我拔出刀要砍他,他也算训练有素,在我的杀气完全暴露的那一刻,他就察觉到了,慌忙朝一旁躲去,不过他的速度那里能与我的速度相比?我的手一转,瞬间一刀扎进了他的心口旁边,避开要害,深深朝下划开一道鲜血淋漓的口子。
钟情酒醒了大半,顿时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与此同时,一股臭味扑面而来,原来是早就闹肚子的他,被这么一搞,直接大小便失禁了。
这时,他的保镖朝我开枪,我的身体一偏,但是枪子还是打中了我的胳膊。
当然,这是我故意留下的伤口,我回头看了那个人一眼,然后飞快的冲出了窗户。
我穿的是很宽大的衣服,巨大的帽子都能遮住我的半张脸,加上我又另外戴着鸭舌帽,墨镜和口罩,所以他们都认不出我来。
目的达成了,我飞快朝着会所后面一个偏僻的小路奔去,小白脸正开车在那里等我。
我上车以后,他一路将油门踩到底,而我给自己的伤口拍了张照片发给邓飞,随即将事先准备好的包翻出来,给伤口做了处理之后,将一层假皮贴了上去,然后换了身衣服,开始拼命的灌酒,当酒气彻底盖住身上那淡淡的血腥味时,我才停了下来。
车子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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