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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鹦鹉学话(第3节)

上天色黑漆漆的一片,这胆子小一点的人,根本不敢走这样的夜路。

叶荣耀倒是怡然自得地走在村道上,这种别样的风景在城里是很少见的。挥退白天的燥热,初秋傍晚凉丝丝的风,好似情~人的触摸,使人紧张急切的心情渐渐放松。

叶荣耀很享受这样寂静的环境,这也跟叶荣耀的性格有关,毕竟叶荣耀是个懒人,一般懒人天生就比较宅,不喜欢热闹,这也是叶荣耀为什么陪叶舒婷去荣岩市才待两天就急着回家。

一是想念自己的老婆了,另一个原因是,叶荣耀有些不适合城市那种喧哗的环境。

一路走过去,偶尔还能看见手电筒的光柱像一把利剑划破天空,这是晚上村里人在地里看守玉米。看守玉米地,防的不是人,而是下山的野猪。

现在这个时间段玉米粒儿正值饱满,颗颗晶莹如珍珠,含糖量高,煮着后吃起来甜糯。也可连同玉米外壳一起塞在锅灶下面烧烤,等外壳烧干,吹掉灰烬,显露出来里面松黄的玉米粒儿,可口怡人。

这只是乡村简单的制作方法,城里的夜市里,每到这个季节烧烤的地方都有玉米,这里出售的玉米会刷上油汁调料,放在烤肉的铁架子上面,烤出来后金黄发亮,特有的玉米香味儿可以逸散整个街道。

人懂得享受,动物也不赖,含糖量高的嫩玉米可是猴子和野猪的最爱。猴子的机灵姓就不多说了,野猪的鼻子也比人的眼睛要好使,几里外它们就能嗅到玉米的糖味儿。

桃源村位于括苍山下,山上的猴子和野猪一到晚上,经常会从山上跑下来祸害玉米庄稼。

野猪是群居动物,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往往出动就是一家子十几口。再加上它们往往不像猴子那样偷一两个就赶紧离开,而是会像犁地一样在地里拱过去,长嘴就像镰刀一样,一晚上能将一亩地连吃带祸害个干干净净。

所以村民不得已只好夜里在地里看守一段时间,带上充电灯或者手电还有钢棍。

主要是以惊扰为主,野猪胆子不大,主动攻击姓也不强,一般情况下,只要受到惊扰就会迅速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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