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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六章 发钞权(第2节)

哄王非的假话——徐存这次亲自来北京的主要目的是,跟中央以及中行的行长陈木华通个气,告诉中央和中行他徐存已经完全控股渣打银行了。

徐存有必要如此吗?

答案是肯定的——太有必要了!

渣打银行有一个非常大的权利——港币的发钞权。

港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一八四五年成立的东藩汇理银行,这家总部在印度的银行是首家香江发钞行。当时涌入很多外国银行并纷纷发行港币,因为与许多国家不一样,香江的货币是由商业银行而不是中央银行发行,监管宽松。尽管当时港府在收税和其他费用时只接受《英皇制诰》和根据《殖民地规例》注册成立银行所发行的货币,但仍然没能阻止其它银行发钞。十九世纪全球金融危机期间倒闭了三家较大的发钞行,直到一**五年《银行纸币发行条例》发布才收紧对纸币的监管。一九三五年时首次将三家银行发行的货币指定为法定货币,分别是印度伦敦中国三处汇理银行、印度新金山汇理中国银行,以及一八六五年成立的首家香江本土银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印度伦敦中国三处汇理银行一直发钞至一九七四年,发钞权被罢免,目前香江只有印度新金山汇理中国银行一九六九年与英属南非标准银行合并后改名为渣打银行和汇丰银行一直承担发钞职能。

如果渣打银行一直是英属银行,不用说,英方一定会死保渣打银行的发钞权,而且两世为人的徐存还知道渣打银行将会一直保有发钞权。

问题是,渣打银行马上就要姓徐存了,不,准确点说,如果徐存愿意,现在渣打银行就可以姓徐。

不过——

徐存只要敢站出来说一句:“渣打银行是我徐存的了!”,英方百分之一万会从力保渣打银行发钞行的一方变成主张剥夺渣打银行发钞权的一方。

发钞权在很大程度上能左右一个地区的经济,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自从成立以后,中方就将‘关于中国银行参与港币发行问题’提了出来。从中方如此急迫上,就不难看出,中方对港币的发行权到底有多垂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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