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非看他神色有些不对,问:“这是你掉的?”
“是啊。”孟小荃回过神,而后忽然叹了口气,往后倒在草地上。他张开手透过树冠的缝隙看着天,“这是我第一次来欢喜山的时候掉的,我以为再也找不到了,没想到今天又被找了回来。”
意外丢失的东西,以为永远也不会再回来的东西,却在某天突然出现在面前。好比小时候滚落在床底的彩色玻璃珠,被扔在垃圾桶里的可爱零钱包,和藏在某个盒子里却因为搬家而丢失的樱花发卡。
孟小荃的目光再度看向那枚珍珠耳钉,把它放到阳光下眯着眼去看,银质的针尖上还有些许残留的血迹。
那是孟小荃的血,在觉得自己会被困死在山上的时候,孟小荃决定最后一次放飞自我。他独自坐在无人的山林里,从背包隐秘的夹层中拿出了漂亮的裙子和口红,然后咬着牙用耳钉戳破了耳垂。
那一瞬间的痛很刺激,像是终于捅破了某种禁锢,在人生的逆旅中终于找回自我。
孟小荃长舒了一口气,然后也像现在这样躺在一片舒适的草地上,看着蓝蓝的天空闭上眼,安静地等待死亡。
然后土地公就他妈的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钻了出来。
被土地公反复念叨的那两个小时里,孟小荃真心觉得还不如去死。他的内心是崩溃的,以至于在看到季宵的时候完全失去了往日的礼仪和风度,他破口大骂着,然后又蹲在地上毫无形象地大哭。
有时候丢失并不意味着不幸,找回也不一定使人开心。
就好比陆知非的不问不代表不关心,而是一种礼貌和尊重。他不会在意为什么孟小荃总会在包包里藏那样的一套衣服,大抵,也不会去追根究底地问他为什么放弃求救。
孟小荃想,如果人人都跟他一样就好了。
“你出柜了吗?”孟小荃忽然问。
陆知非点点头,“跟家里和几个亲近的朋友说了。”
孟小荃看着陆知非微笑中带着平静的脸,一点都不觉得意外,“恭喜。”
“谢谢。”
这时,陆知非的手机响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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