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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五章 乐家(第2节)

躺在装备栏里为他增加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属性而已

相比起其他职业来说,刺客最重要的装备无疑是双手的武器……

刺客的其他装备如果没有非常优秀的特效的话,那么对于刺客的加强其实并不显著的……

事实上,在幻世的论坛的刺客板块里,也经常会有一些技艺娴熟的刺客仅仅只是穿着不会磨损的时装加上一对匕首的战斗视频,在这些视频之,这些刺客往往只需要两把匕首就可以轻易将同阶的对手杀死,甚至往往当他们杀死对方的时候,对方连他们的衣角都摸不到

当然,一般来说,如果对方能够攻击到他们的话,作为脆皮职业的刺客,基本上也就没有什么活命的余地了……

一般来说,类似于两个重甲战士之间对砍,如果实力接近的话,或许可以砍上几十分钟还分不出胜负,但是刺客的战斗就不同了,一般来说刺客和其他职业对战,一场战斗不会超过三十秒就会结束

也就是这个原因,对于刺客来说,防护力的作用是远远小于杀伤力

王宇其实一直都想要换一把靠谱点的副手,在云追风那里也曾经试过几把还不错的传说级匕首,不过他一是确实手感上有些不顺,而是觉得老是拿云追风的东西也不太好,所以也就放弃了打云追风的土豪……

不过,卡麦斯之刺一入手,那种略带冰冷的手感就让他的内心产生了一种极强的认同感……

老实说,卡麦斯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对手,强大的力量和灵活的身躯同时在他庞大的躯体上,产生了一种可怕的协调性,而当他握着卡麦斯之刺的时候,沙漠近卫在战斗之时那种诡异狡诈也仿佛随着卡麦斯之感染着他的左手,让他忍不住想要用这样的方式去战斗

太平洋的某座小岛上,坐落着一座欧式风格的巨大城堡……

这座城堡原来的主人是一个英国爵士,因为家道落的关系,所以就把小岛连同城堡卖个了一个新主人。()

而现在,这座城堡的新主人是姓乐,家主叫做乐凌霜。

乐家是最早进入西方一批华人之一,传到乐凌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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