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一千六百二十二章 罪与罚(第2节)

往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的,法不责众的理念,在很多落后的地方,甚至是在一些司法部门的认知之中,都是深入人心的……

事实上有些时候,绝大多数的恶劣的犯罪事件,也往往都会是**,而并不是个体事件。究其原因,无非就是因为人的从众心理在产生作用,就像是闹洞房的时候的侵犯伴娘,走在路上劫财劫色,很多的犯罪行为,其实都是因为人多而产生了莫名其妙的胆气,才会去做一些原本不敢做的事情……

在这个世界上……

人并不存在本善或者本恶的概念……

永远都是根据环境在产生变化的……

一个人拥有的财富越多,权利越大,影响力越是巨大,那么这个人的善恶倾向也就越是倾向于一种中立状态……

邪恶的人。会因为拥有财富掌握权利,而变得不那么的邪恶,甚至反而变得非常公正……

善良的人,也会因为拥有财富掌握权利。而变得不那么的善良,一个乞丐可能可以捐出百分之八十的财富去捐助给更加需要帮助的人,但是当这个乞丐富有了之后,却不会再捐出同样比例的财富了,因为那样的行为,无论从什么角度去看。都会是一种非常愚蠢的做法……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就像是黑社会的大佬,在只是一个小弟的时候,或许还是穷凶极恶,无恶不作的恶人,对于和自己敌对的人,往往是无所不用其极的,但是如果当这个人真正成为了黑社会的大佬,在管理自己社团的时候,往往呈现出来的就会是一种公正严明的姿态,掌握的权利越大,财富越多,他们对于下位者也就越是公平公正,对于帮会之中的事务处理,也就越是会让人信服!

人的善恶行为,本质上来说,很大程度上,都是和自身所身处的环境地位,还有所处在的秩序有密切的关系的……

处在一个好的秩序环境之下,人的行为就会偏向于善意,偏向于团结,偏向于互助……

因为在一个好的秩序环境之下,善良的行为往往能够得到精神和物质上的好处,于是人们就更加乐于去做行善的事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