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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节民的规矩,终(第2节)

忽自大糊涂栽进去。”

正胡思乱想着,就听朱贵又怒声道:“我家二爷迅如烈火,生平最见不得祸国殃民奸佞。今日若他在,早在酒店时,那三个狗东西就种进地下肥野草了,包括狗屁知府田师中在内也休想逃过,还有机会观我梁山风貌站在这撒野?”

这话让钦差队的所有人都不免一惊,眼皮子都惊得跳了几跳。

赵老二始终是个草民,但却是大宋最出名的纨绔衙内。

单论父兄官位背景,当初的赵老二连三等衙内都算不上,但风头却远比京城太子党还盛几分,地方衙内更不是个。当时,赵老二以彩绣锦缎裹头的形象出现在世人眼中曾引起大宋狂热风潮,被天下无数公子衙内自诩风流的人物争相效仿。

你若年轻有点钱有点身份却不这么干,仍按传统戴帽子,那,出门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会被笑为老土。[醉书楼小说网/\/%^www.\zslxsw.\\com]太落伍了。

风行程度以至于严重影响了帽子行的生意,引起不少怨念和诽议。

尽管沧赵如今已经失势了,不再是天下仰慕的对象,可这股风潮至今犹存。可见赵老二对宋人的影响力。

钦差队中的这些人:

比如薛弼,比如带队的禁卫军官,都曾以能戴锦绣头巾出门显摆而倍感自豪,觉得自己混得倍有面子有出息。

这些普通禁军将士和当时还属于小土的秘谍司这几人当时都属于穷光蛋,可没钱炫耀,买不起昂贵的蜀锦之类的高档货裹头,也舍不得把手里寥寥无几的那点钱花在头巾这种奢侈事上,还得留钱吃饭活命呐,对疯狂流行的时尚风潮只有干仰慕的份,都曾很羞愧自己草包混不出头,更感叹自己命不好,不能象赵老二那样生在有钱有势的好人家。

李虞侯这样的,当时已经混成高太尉的亲信,有了点小权,却没钱大量花在头上,为追赶时尚,为证明自己混得不错也是命好有福的而硬是咬牙置办了几套昂贵彩绣裹头,并把这几件彩绣当宝贝一样珍视,只有外出时才舍得戴着显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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