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欲行废皇后而立武昭仪消息后,许敬宗、崔义玄、袁公瑜等大臣也向唐高宗接连投递了请求立武昭仪為后的表章。唐高宗看到有不少人支持,废立之意再次萌生。
唐高宗又在李勣等朝廷重臣的支持下,终於颁下詔书:以阴谋下毒的罪名,将王皇后和萧淑妃废為庶人,并加囚禁;她们的父母、兄弟等也被削爵免官,流放岭南。
以后,唐高宗再次下詔,将武昭仪立為皇后;与此同时,又将反对最力的宰相褚遂良贬為外州都督。
显庆四年(659),武皇后与唐高宗达成共识:将长孙无忌、于志寧、韩瑗、来济等人削职免官,贬出京师。
显庆五年(660),高宗患上头风之疾,头晕目眩,不能处理国家大事,遂命武皇后代理朝政。
在麟德元年(664)与宰相上官仪商议,打算废掉武氏皇后之位。但上官仪的废后詔书还未草拟好,武皇后即已接到消息。
她直接来到高宗面前,追问此事,唐高宗不得已,便把责任推到上官仪身上。上官仪被逮捕入狱,不久,即被满门抄斩。
乾封二年(667)高宗因久疾,命太子弘监国。上元元年(674),高宗称天皇,武后称天后,名為避先帝、先后之称,实欲自尊。
武后上表建议十二事:一,劝农桑,薄赋徭。
二,给復三辅地(免除长安及其附近地区之徭役)。
三,息兵,以道德化天下。
四,南、北尚(政府手工工场)禁浮巧。
五,省功费力役。
,广言路。
七,杜谗口。
八,王公以降(下)皆习《老子》。
,父在為母服齐衰(丧服)三年(过去是一年)。
十,上元《年号)前勋官已给告身(委任状)者,无追覈。
十一,京官八品以上,益稟入(增加薪水)。
十二,百官任事久,材高位下者,得进阶(提级)申滞。高宗詔皆施行之。
武则天能够重视农业生產,规定各州县境内,田畴垦闢,家有餘粮者予以升奖;為政苛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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