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四十三章 巡游之旅(第2节)

为汉初三杰。

公元前218年(秦始皇二十九年),秦始皇在第3次巡游途中途经博浪沙(今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随行车队突然遭到一个120斤(约30公斤)重的大铁椎撞击。但大铁椎砸在了另一辆车上,行刺失败,秦始皇没有受伤。

张良是此事的主谋,他的家族五代仕韩,出於灭韩之恨,几乎散尽家财寻求勇士谋划刺杀秦始皇,后来找到一个大力士,以大铁椎撞击秦始皇的车驾,惜误中副车。秦始皇为此大索十日,追捕甚急。张良惟有改名换姓,逃到下邳躲藏起来。

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三十一年)一个晚上,秦始皇与四名武士一起,在咸阳一带微服出行。但在兰池宫附近遇上一众强盗袭击,情势危急,幸而最终击毙企图袭击秦始皇的强盗。由於怀疑事件另有主谋,故在关中地区大索二十天。

秦始皇崇尚法家治国理念,他以秦国原有的法律令为基础,吸收六国法律的某些条文,制定和颁行全国统一的法律。

秦朝对於官吏的管理是很严格的。制定了很多处罚官吏的法令。官吏犯法,不是像西周那样享有特权,即刑不上大夫,而是加重处罚。

秦始皇的严酷法律引起了士人的不满。各种指责纷纷而来,不同於秦始皇法家的种种学说不绝於耳。由於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

丞相李斯认为这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主张严厉镇压这些士人。秦始皇支持李斯的看法,并发动了焚书坑儒事件:

所谓焚书。就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和巩固秦朝的统治,开始销毁除《秦记》之外的其他六国的史书,保留关於农业、技术、卜筮和医药的书籍。

除了博士官所职,天下敢私藏诗、书、百家语的人,都命令守、尉将其藏书烧掉。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如果官吏知情隐瞒不报,也和藏书的人同等治罪(《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一政策从前213年一直执行到前206年秦朝灭亡。

但某些人认为,秦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