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高。抨击当时维也纳的优雅风尚与物质**好,忠实读者包括本雅明、卡夫卡等。
法兰岑称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大嫉俗份子(the great hater),而他显然甘愿与克劳斯同阵。一个世纪后,检验我们这个时代的毛病,其中之一便是科技上瘾。
对他来说,网路乃当代之瘤。他失望作家鲁西迪上推特,讨厌苹果耍酷,形式重於实质,认为亚马逊鼓励废话与吹牛,讥讽脸书与推特自我吹嘘发动阿拉伯之春,好像当初东欧政权全靠一支支4g手机打碎似的。
他说,网路最糟糕之处便是诱惑人人故扮阅历丰富,对流行事物表态,因遭嫌不酷而痛苦,不得不参照他人立场,失去**思考的勇气。
无能面对真实的问题,像是伊拉克战争、全民健保,只能共识将自己送给新媒体与新科技,让贾伯斯、祖克柏与贝佐斯从我们身上赚钱。资本逐新,科技求新,盲众追新,他以为,当代社会宛如1910年维也纳,差别只在数位科技替代报纸科技,美国酷味取代维也纳魅力。
酷,变成万事万物的定义。21世纪初,全球排队买苹果手机,年轻一代从脸书推特而不是油印报纸取得新闻,乍听强纳森法兰岑饶舌,就像观看今年东尼奖得奖剧本的角色凡尼亚忽然独白20分钟,罗嗦不休他们当年听披头四搞性解放多麽脱俗,现代小孩听舞曲滑手机,什麽都不懂。
法国小说家米榭韦勒贝克同等厌世,早早宣称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绝对不喜欢。我所住的这个社会令我憎厌;广告叫我恶心;电脑让我吐。
他悲凉领悟时代迭变之不可抗拒,将世代交替喻为种族灭绝,旧种族终要绝种以让位於新种族,而且一个残忍推迟了的种族灭绝并不会带来慰藉,舒适或任何物质以及情感的补偿。
法兰岑当然知道,旧世界并不是更美好,而是他崇尚信赖且辛苦建构的文化价值及其优势如今根本不算数。只数民主人头的网路世界里,一名优秀小说家的诚实意见不见得比十个读者的真实感受来得重要,心灵的伟大抵不过数量的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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