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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烟消云散,大无畏的人(第2节)

间虚无飘緲的悲喜暂时失去兴趣,以及在幻梦破灭后漂浮而来的那片污浊尘雾”呵呵!笔者完全没感觉。

以下这句也是“哭得彷彿胸口开了一个洞口,随时有炸开的危险”可能笔者的心境较偏向洞悉感觉一事儿吧!

有人曾说道把伤痛化為文字,那些伤痛会消失不见,其实(有人)是别的作者说的,真是的。汗!唉呀!此些作者说写作是一项很好的治疗。怪不得,司马迁会用力的写《史记》吧!

司马迁(前145年或前135年─前86年),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一说山西河津人),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史学家和文学家。

他撰写的《史记》被公认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因此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

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名将飞将军李广的孙子李陵主动请缨出击匈奴,兵败被俘,汉武帝震怒。满朝文武都认為李陵叛降,全家当诛。

而在这时,身為太史令的司马迁却为李陵辩护。他认為李陵兵败投降是因為矢尽道穷,救兵不至,而且李陵是希望欲得其当而报汉。

李陵虽然兵败,但是他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於天下。

司马迁这番表述却没有得到汉武帝的理解,汉武帝认為他是藉李陵之功,詆毁这场战争的主帅李广利(此人為汉武帝宠姬李夫人的哥哥),进而批评自己用人不当,造成军事失利,再加上司马迁在撰写史记时,内容有意贬损汉武帝的疙瘩,在大怒下将司马迁投入牢狱,以诬罔(欺骗皇帝)的罪名判处死刑。

当时的死刑有两种方式可以充抵,第一种是令死罪入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另一种是按照汉景帝时期所颁布的法律死罪欲腐者,许之,处以腐刑(阉割)。

由於没有足够的金钱可以赎身,司马迁只得接受腐刑。对此他曾表示过祸莫憯於欲利,悲莫痛於伤心,行莫丑於辱先,而詬莫大於宫刑。刑餘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

出狱后,司马迁改任中书令,发愤撰写史书,亦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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