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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网界元老(第2节)

用一章形容只是配合别人也章一下,习性上我是说我写的算则的。一则两则,不够资格称章的。反正也没差。喜欢一则最好有800字到950字最好,觉得对自己有交待了。

超过千字的不多,付费去听演讲的事我没做过,我需要钱,我可以求人来借我,但我对於我的文字求人看是不可能的,我可以求不要看我的文字,我可以求帮忙我,我可以求支持我,我可以求谢谢!但是我不可能求看我的文字,看不看是你的事,不喜欢不想看就不看,所以我对于在所有书的书评区上留言说不喜欢的,漫骂的,这些人,是很笨的,因為不喜欢就不看,干嘛还浪费时间去留言。

时间快,做好事善事都来不及了,顾自身都来不及了,还去不喜欢的书上留言,算有心理病吧!

闪了,先瞇了。一天又开始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