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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佛宗、道尊、神君们,也都怜悯著苍生,苍生是可恨所以可怜?(第5节)

是此英文歌名,而歌名就取的差不多意思,这就要问作词者杨立德了。当然是问不到了,他在别界。

不灭的爱,谭咏麟唱。此歌也是我与音乐皇争辩不已的歌。他曾说若有一个人喜爱荷花又喜欢百合,那就不能再多了,多了就泛情了,若一定只能选出一朵,那就只能选择最亲近的那朵,不论是荷花或百合。我不太以為然,当然辩是没用的,都是主观的。如同他认為不灭的爱重在不字上,而不是我以為的重在爱字上,是“不”要重音,重“爱”音是世俗的听法。世俗?我就是世俗怎样。不,可分极厚重,浑厚,或极清高音,或壮大之势,绝不之意,绝不熄灭的爱,绝不妥协。辩的地方很多,从一开始的编曲就有相反意见。这歌可以编的更更好,可惜了,淹没在音乐海洋中,偶尔打捞起,晒晒太阳,然后继续沉寂。音乐皇的本命歌:不灭的爱。

我在黑夜裡,其实你不懂我的心的姐妹作,陈桂珠词,陈是作歌词好手,曲童安格。夜神的本命歌。夜神又称日月战神,口头禪為:日初我起如战神征战,月下我思如人神月下我思如夜神。反正差不多意思,是从16岁现不爱早睡,都要到天亮才肯入睡,爱夜成痴,故為夜神,二十年过去,依然我行我素的爱夜,唯是不可天亮才睡了,因為工作上要早起,总不能都不睡,那太惊世了。

我曾经爱过,童安格作唱,此歌有二词,一词给爱人,一词给父亲爹地。妳曾经爱过?妳当然爱过。我曾经爱过?好像不算爱过,曾经爱过世界?这个我质疑。曾经爱过书?这个确定。曾爱音乐?废话嘛!曾经爱过哲王美?这、这、很难回答,喜欢是确定的,无庸置疑的,爱字?“那就不是爱,你还在犹豫算不算是真爱?没有立即如书般的肯定,那就不算。你可以肯定的爱旅游、电影、爱中国文字,就不能肯定她,或许是过去式了。”这也不对,这不能问我,这要问音乐皇那一系列的人,问慕龙最準确,是他写了慕给哲王美的。问我问屁呀!

嗯!我找他来问了。慕书的作者慕龙。你到底爱不爱哲王美?“白痴!不爱,怎麼写出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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