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二十一章、脱麦与税赋(第4节)

斤算,税收是3.5%,15亩地,萧楠家一季要交341斤粮食,折合起来约莫3.7石(宋一斗等于9.2斤,十斗等于一石)。

那一百亩荒地是十年前买下来的,荒地前三年不收税,后续十年,每年按良田的十分之一收税,一百亩地一季的税约莫约是2.5石,一年两次,加起来萧楠家每个要交12.4石的地税。

(这一章比较枯燥,不过既然是种田文,这些税赋什么的不写清楚,后续很多段落都写不下去,当然,这些税赋并不是北宋真正的税赋标准,而是根据北宋原有的制度,再加上本文设定的背景中某只蝴蝶的改革衍生出来的。)( 就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