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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七章 是……报仇(第3节)

,也是坏事……

杜伦对发妻是尊敬,甚至是敬重,可男人都有点劣根性。

不说喜新厌旧,只要是有点能耐的,就总免不了有点贪花的小毛病……

而且对于杜伦这个地位的人来说,一些逢场作戏的戏码,总是免不了的。

比如说这月旦评,这等文坛盛会,他总该出面吧?

可是,他那发妻李氏也不知太爱他了,还是怎地。

总之,是将他管的死死的,别说什么纳妾玩儿通房,就是这般逢场作戏,都绝无可能。

杜伦也没法子,他在士林中有如此大的名声,和他塑造出的夫妻恩爱相得的形象有很大关系。

如果他要休妻,那……他的形象就会大打折扣。

文官讲究一个养望,所以,有损声望的事,杜伦是绝不会做的。

好在他发妻长相还不错,年近四十,依旧甜美可人,将就着也能受用……

可谁知他发妻的娘家也不知怎地,接二连三的死人,都快死绝了,独留下一个幼子,也就是他的小舅子李春哥。

李氏哪里还敢让他一个在家度日,说不准什么时候再没了,她总觉得是她家的风水不好。

因此就书信一封,招李春哥上京。

那李春哥一个人在家里待的也无趣,索性就变卖了百万家财,上都中来投靠姐姐。

杜伦妻子虽然与娘家割裂,这些年也渐渐又有了来往,哪里想到家门竟遭此大难?

大痛之下,一边将李春哥视若己出,宠溺有佳,一边竟吃起长斋来。

这不是要了杜伦的老命了吗?

他今年不过四十岁,又事业有成,高官做得,大权握着,正是年富力强,春风得意时。

若是断了火力,岂不煎熬?

好在,他手段了得,三两下就将李春哥笼络在手里。

原本作为他妻子李氏耳目的李春哥,竟叛变成了杜伦的亲随。

李氏整日里吃斋念佛,反而给了杜伦机会。

笼络好小舅子后,就诱他一步步迷失在了神京都中的花花世界里。

两人真是连逛窑子都一起,一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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