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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九章 印堂发绿(第2节)

天蹲下,看着被电的瘫软在地上的管教。

管教“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严格来说,没有任何真凭实据,也是可以把人给拘留到看守所的,只不过这个时间有个限制,最长三十七天,这三十七天,是留给公安机关侦查用的。

三十七天后要么递交检察院,要么无罪释放。

这叫做刑事拘留。

当然,这并不是说,公安机关可以把任何人,没有任何凭证的就给关起来三十七天,要真能这样,那还不乱了套?

能够刑事拘留的,在《刑事诉讼法》中是有七大条件的,简单来说就是被人看到在作案或者有重大嫌疑之类的,这是可以被拘留的。

而不是说,警察觉得能拘留你就能拘留你,得符合条件。

但即便是如此,拘留的时候,也是应该出示拘留证,走那么一个流程的。

这一套流程走下来是极其繁琐的,而且关键问题在于,走流程,就留下了证据和痕迹。

所以孙队长压根就没有走程序,而是直接走人情关系,把杨小天给关了起来。

反正按照徐伟的要求,只要关几天,教训教训杨小天,然后再无罪释放就行了。

孙队长自觉自己刑警队大队长的身份,还是能够完成这点小事的。

牢房里发生的事,很快一整个看守所都知道了。

管教被犯人给打了,这可是大事件。

看守所的所长曹斌都来了。

随着来的还有荷枪实弹的武警呢。

武警隔在曹斌和杨小天之间。

曹斌走上前。

武警说道:“曹所长,前面危险!”

曹斌怒道:“有什么危险的?难道我的人在里面,我都不进去看看吗?”

武警被他说的低下了头。

曹斌走到杨小天面前两步的距离,一脸正气的说道:“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

杨小天“呵呵”一笑:“我倒是不知道后果,要不你告诉我一下呗?”

曹斌被杨小天这语气给气到了,伸出手指虚空点着杨小天说道:“在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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