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摸你裤裆,两个蛋子还在不在,要是这些敌军真的有种,早就上城跟我们对射了,哪会看着我们放火攻城?这城里最多也就是一些辅兵杂役,灭灭火还可以,哪能打仗,在本将军眼里,不过都是插标卖首之辈,根本可以忽略不计,你若是怕了,就给我滚一边去,别妨碍本将军攻城!”
宋恪之的脸色一红,他也是庞玉所部的著名勇将,这次是特意给征调过来的,给费青奴这样当众嘲讽,脸上哪还挂得住,他也抬高了声音,双眼圆睁:“费将军,末将绝不是贪生怕死之辈,只是王大帅曾经交代过,一定要小心为上,来将军也说过,绝不要勉强攻城,既然你已经下了将令,那末将无话可说,你是大将,不可亲临险境,就由末将攻击城门吧。”
费青奴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才不愧是勇将宋恪之,好,你去,若是你第一个攻破了敌军城门,冲进仓城,本将军一定会在大帅面前为你请功的!”
宋恪之二话不说,拨马就冲向了城门那里,他大叫道:“第四队,披湿毡。”
在夜里渡洛水的时候,宋恪之就特意让本部人马把毛毡用水浸湿了,备在马鞍上,当时所有人都不知道他是何用意,现在终于知道了,原来他早就作好了冲进火场的准备,从洛水奔到这里,不过一个多时辰,大部分的毡子还是*的,披在身上,可以不畏火场,直接从城门里冲进去,不给城中守军作出反应的时间。
费青奴先是一愣,转而拍手大笑起来:“哈哈,宋将军,真有你的,这个都能想到,传令,吹号,给宋将军助威,让他如天兵下凡,直冲敌城!”
三里外,荒原战场上,来整的浑身上下已经遍是血迹,银甲几乎给染成了红甲,也分不出哪里是敌人的,哪里是自己的,他的左臂和右腿上各插着一枝羽箭,箭杆和尾翎给他斩断了,只剩下一小截箭杆带着箭头还扎在肉里,而右背上一道长约半尺的刀痕,触目惊心,把他整个背甲都快劈成了两半,几乎是吊在背后。
来整虎吼一声,一枪刺出,把对面的一个瓦岗军骑士,当胸搠了个大血洞,惨叫着倒下了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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