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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3章 不得不(第4节)

定的吗,该由谁来评判呢?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当然并非由君主自己来阐释。确切地说,道理并不是掌握在哪一个人手里,而是蕴含在人心、天理与世代相承的传统中,并由受过良好教育的士大夫群体发现、阐述出来;或者通过公议彰显出来。而公议在赵昺看来就是另一个坑。以他的理解公议就相当于欧美国家的议会制,有事大家商量着来,是一种民主共治的体现,但这个在大宋却有不同的解读。

在朱熹看来,君主不可专断,即使君主作出的裁断是正确的、“悉当于理”,这样做亦非为治之体,为治之本乃是服从于公议;苏轼的解释是“此言威福不可移于臣下也。欲威福不移于臣下,则莫若舍己而从众,众之所是,我则与之,众之所非,我则去之。夫众未有不公,而人君者,天下公议之主也,如此,则威福将安归乎?”这么一解释,还有几分“民主政治”的意味。

他们的意思无外乎是说,君主专行赏罚、独揽威权,就是君主独裁。但君主如果服从于公议,自然谈不上君权独裁,而且同时,也避免了威柄为左右一二权臣所擅。所以赵昺以为这种制度从面上看确实不错,但是没有集中的民主显然就是一道限制皇权的绳索,否则说的对也不遵行,这又是哪门子道理呢?

在实际实施中,宋代君主未必都能做到“舍己而从众”,不过皇帝们确实比较尊重公议的力量,如果君主行事不合法度,立即就会受到公议的围攻。简单的说就是你一张嘴在与几十张嘴,甚至是上百张嘴在争辩,别说磨破嘴皮,就是将舌头都磨没了也胜不了啊!结果就是道理都掌握在士大夫们的嘴里,皇帝就只能听从他们口中的道理。

更为严重的是,赵昺发现宋代的仁君往往都是最遵纪守法的。君臣之间有所谓“法者,天子与天下共也”的共识,假如天子徇私枉法、偏袒私臣,就会受到士大夫集团的激烈反对,他们会搬出此来跟皇上争辩“天下之法,当与天下共之,有司守之以死。虽天子不得而私也,而后天下之大公立。”

由此可见,至少在理论上,宋代的皇权绝不是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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