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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5章 学而化之(第3节)

开。

“荀子以为人的天然本性是追求利欲的,而礼的作用则在对人的利欲作出限制,二者之间确实不免有冲突。但朕以为为了确保朝廷正常运转,政令的通行,礼的遵循当然不免要诉诸于一种强制性。由此,礼转为法也是必然。”赵昺言道。

“因此,荀子有礼法之枢要、礼法之大分的提法,将礼法并称,礼又是介于义和法之间的一个范畴。朕以为在义礼并称时,礼多是指道德;在礼和法并称时,礼多则指制度。荀子说礼是法之大分时,既是指礼为立法之基础,又是指礼作为原则的道德立场。可以说是顾及到现实的利欲追求和必要性而又坚持道德理想,力求在二者之间保持平衡的大家。所以朕以为与其争论不休,不如兼而论之,学而化之,”赵昺又笑嘻嘻地道

其实赵昺在赵昺看来,继承和发扬了孔子学说的孟子及‘离经叛道’的荀子走的是一条殊途同归的道路,而荀子的学说更具有前瞻性。孟子的伟大之处,在于回答了“人是什么?”这个问题,孟子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影响了中国二千多年以来的人伦价值观。而荀子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侧重回答了“人应该怎么样?”

从人性论来说,孟子和荀子,一个谈自律,一个谈他律,两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比如,由道德自律到道德教化,以达到“上下同德”——这不就是今天的爱国主义教育的雏形,其崇高的“舍身取义”精神,不就是我们民族信仰的源头吗?

保守的说,孟子的历史地位,不亚于海德格尔之于德意志民族。而荀子“性本恶”,则为法家、中国古代法律理论打下基础,同时荀子的理论还带有仁学色彩,至于他的学生李斯主实践、韩非主理论,然后他们作为法家,没有人情味,那就是后话了。从行动、理论上辅佐秦始皇统一六国,已是大功一件,真没必要苛求古人,他们也有时代局限。

对于政权合法性的解释,孟子“得民心者得天下”,是非常伟大的深刻洞见。而荀子从逻辑上推理“化性起伪”,说社会制度来源,同样是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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