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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我不会写,但是我知道什么是喜闻乐见(第3节)

反身下去在隔壁的商店里把所有钱都买了这种鹦鹉宠物,然后就做狮鹫返回了暴风城,林杰大喊,我回来了!艾尔文森林!!!

在船里精灵萝莉吃了最后一口餐包,满足的拍拍肚子,自言自语道自从开了这个美食系统再也不用担心吃不下东西了,没想到这种鱼也能炖出这种奶白色喝起来又很醇厚的汤,果然厨具没有给错人。人影一闪萝莉不见了。

回到暴风城,林杰顿时觉得无比开心,起码到处都是友善的人群,问路什么的都有人搭理,不像奥格瑞玛,都不搭理我,只有加摩尔是个好同志,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看到他。

这时主城里也有三两个的玩家在到处奔波,看来np们把他们折腾的不轻,这个地图可不是原来的真的就是一个城市啊,原来银行边上就是拍卖现在居然还隔着两个街区。

貌似是还有几个玩家在这里摆摊,李杰赶紧跑去拍卖行,把自己买到的绿色装备都金一件摆到拍卖行,还有鹦鹉5金一个放到拍卖,这回报率真不错都有十倍了,这笔买卖下来我买马都可以了,顺便去暴风城的武器店看了看,果然武器已经被清理一空,果然都不是傻子。

林杰沿着运河慢慢溜达找了一会看到一个男孩提着一个笼子走了过来,林杰试探性的问道:“利尔?迪米?”

男孩:“你认识我?找我有什么事吗?”

林杰:“我叫喵呜噜,是个圣骑士,看你的笼子好像有个可爱的东西,是什么呀?”

利尔?迪米:“一只白猫。妈妈让我卖掉它。?”

林杰问道:“可以卖给我吗?”“当然可以,只要6银。“”成交!“着林杰就买了这是白猫,点击使用一只雪白的猫出现在身边,果然喵呜噜和猫更配哦,(笔者从6年知道这个东西一直到1年都没有买到白猫,在出成就时候高价从拍卖买了一只,都是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