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上,不能叫“出殡”而是“入洞房”。
(题外话:这份冥婚的卷宗中,艾仕帧教授还记录了这么一个细节:有一个抬常桂春棺材的人,在抬棺出殡的时候,还隐隐听到棺材内有敲打棺材的声音,想是那常桂春在那个时刻尚未死去,未死之人就被“出殡”,没有怨念那才怪呢!)
至于怎么入葬的?这里就暂且不表,回过头来说这秦家大院,准备了七桌的“酒席”。由于这“入洞房”严格意义上来说还是属于出殡,按照白事的规矩,白发人是不能送黑发人的,什么意思?就是长辈不送小辈,中国各个地方的白事规矩都形形色色,唯独这一条是“千篇一律”。秦宝川和其夫人两人,给这七桌逐一上菜斟酒,就这么着,空空荡荡的七桌菜“婚宴”要放一个晚上。
再说那老常,自打被人架出去后,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女儿被装入了棺材,在无情的父母看到这一幕也是伤心不已,老常一阵难受,晕厥了过去,身旁无人,晕过去也没人知道,即便有人看到了,也是坐视不理。等老常醒来时发现天色既晚,伤心过后的老常想到了那笔31万还没到手,赶紧起身敲响秦家的大门,但是那晚是秦家的冥婚婚宴,除了庭院中空荡荡的七桌酒席之外,空无一人。敲了半天门的老常不知其中原因,误以为是秦家就此闭门,不想兑现那31万,恼羞成怒的他竟然找来了易燃物品,堆放在亲家门口,随后点了一把火......
这一来,老常算是闯了大祸,暂且不说纵火是刑事罪名,就那庭院里“用餐”的那些“人”,你扫了它们的兴致,还能有好日子过?老常看着那火苗越来越旺,心中突然一阵“抽搐”,或许是想到自己的女儿,也或许是想到那没到手的31万,亦或是庭院中的那些“人”找到了老常,反正结果是:老常心悸倒地不起,不知是死是活。
再说这把火烧的没多久,就引起了众人的主意,那还了得,赶紧救火。全族的老老少少都来了,一阵忙活下来,算是把火势给扑灭了,但庭院里的七桌酒席和大堂里供奉的牌位也都是面目全非。很多族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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