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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回阿峰的信(第3节)

我。我更加认为我一个也没有睬他们是正确的。假如我理了阿哲,晚上他们男生又会聊通街。见了阿姚,我更恨阿毅。

call了潘峰,他复机了,和我谈了很多很多,但我想参加高考,妈妈不让,我只好先工作了。因为我家穷嘛!阿峰,我不能去中山大学读啦,但我会去容奇工作,海关,是我向往的地方。

太长了,明天再补写吧。

后记20080808:

莫轩,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写情信给我的男孩子,那时候是我12岁生日,小轩,在给我的生日卡上,写上永远爱着你,他甚至还把其它人的卡改了,就写着爱我。

阿狼当年给我的情信,我找不到了,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我怕再看起心中不舍,干脆当年丢了。

阿狼在当年我写日记的下一天,来看我,然后,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情信给我,我至今仍想,我当天的拒绝他,正确吗?一个如此优秀的男孩子,我却这样对他。

可是,我对阿狼不触电,正如对罗建一样,不触电,我也不知何解。

附:阿峰当年给我的一封信

96.12.5

毛毛:

你好!不介意我这样称呼你吧?因为我觉得这个名字挺可爱,挺合你。

首先回答你的问题,你上次寄给我的那封信我真的没有收到,至于那张靓相也当然不能幸免,对不起,累你白白不见了800元,那我只好把我仅有的一张心爱的相片给你,因为我自从高一以来都很少拍照,那张是我军训的时候拍下的,真的可谓一千零一张,所以我很心爱,希望你不谦虚且珍惜。

你在信中说,你得了学校卡拉ok第五名,真的很恭喜你,你在这般艰难的条件下都得到这么好的成绩,真使我佩服!

说起来,大家已经好久不见了,不知道你现在在那个英文书院近况如何呢?你读得开心吗?和那些同学合得来吗?读得吃力吗?至于我,我在中山大学已过了三个多月了,已适应了大学无拘无束的生活,逐渐自觉起来,现在我一有空都会去自修,看下书,不像起初刚进来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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