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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回写给最爱(第3节)

为什么可以和不是最爱的人结婚?我是绝对不可以的。

因为,老公虫是我的最爱。

我一见到他,就决定了要嫁给他,没什么的,这就是缘分。

而默,是永远等待我的人。自三年前我刚上网时,他就认识我,喜欢我。而我,只因为他比我小,而没有选择他。其实他真的很帅很痴情,直到如今,他还在等着我,等我去爱他。

而夏,跟他是最近才认识的,却像幂幂中已认识了千年。毕竟我们的心竟是那么近。我们的性格太像。他说爱我,我离婚了就要我,但如果我不离婚,他只好另娶,但他一辈子都会爱我。他叫我“老婆”,因为虫是懒叫的,因为他没这个习惯,而峰,这个称呼留给了她妻子,所以我的夏就叫我“老婆”。而每一次他叫我,我都会心软。

最爱的,是小虫,亲爱的,竟那么多。小虫,不要生气,我最爱你,你是最幸福的。

可是,后来却离婚,一切都变了。

后记:若干年后,再看这篇文章,心中有一丝丝的苦涩,所谓爱情,敌不过时间的变迁,就算我和小虫,曾经多么的相爱,还是会分离,一切是命运的安排,而刘郎,在我最不开心的时候,来到我的身边,我们曾互相折磨,他为了我要生要死,我一句说话就可以影响他的工作,刘郎,你,或许就是这生最爱我的人吧?

刘郎就是大卫,红杏有时,爱称他为刘郎。

曾经她写过一篇《你爱我什么》,后来她发给大卫看。

我从来不懂我是什么样的女人,就像我的亲人朋友从来不懂我内心在想什么?我也有时很迷惑的。

不懂,我热情如火,内心最大的声音却是孤独;不懂,我常同情人,却绝不需要别人的怜悯。

我不算最漂亮,比不上李嘉欣惊艳,比不上周迅可人;我不算有才气,比不上三毛的神来之笔,比不上席慕蓉的淡淡哀愁。

只是我有点漂亮,有点才气,却不知道为什么惹来如此多深情的双眸?

他们爱我,喜欢我的诗,却不知道我宁愿他们喜欢诗后的我。

我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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