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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电子战(下)(第3节)

争论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无论你拿出什么样的证据都无法改变他们,那些人只愿意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事儿。相反,跟他们争论除了跌份之外就是浪费时间和口水了。有这时间去打个炮或者makeababy都有意义得多。

并且李晓峰的本质仅仅是为了提早制造出刊用的激光陀螺而已,至于其他的,他真心没有想那么多。不过让李晓峰感到意外的是,激光器发明之后,苏联军方对激光陀螺的兴趣并不大,反而对激光在其他领域的应用十分的感兴趣。

首先对激光产生兴趣的是空军,激光抗干扰能力强、精度高的特性让空军萌生了一种激光驾束制导的想法。所谓的激光驾束制导并不是后世大行于世的激光制导炸弹或者激光制导炮弹的那种制导方式,后世用的是激光半主动制导。

激光驾束制导简而言之就是激光制导系统瞄准目标并连续发射激光,位于导弹尾部的激光接收器接收激光,然后控制弹体像“骑”在激光上一样沿着光束中心飞行。

也就是说,激光指向哪里,导弹就紧紧“咬住”激光飞过去,直到击中目标位置。这种制导方式倒是简单,但是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制导距离有限。必须得看得到目标且用激光发射器对准目标才行。因此只适合短程导弹使用(多短呢?一般在三公里以内)。而且这种制导有一个问题。激光接收机因为要放在尾部,和发动机喷口有干扰。

而后世广泛使用的激光半主动指令制导,其激光接收器设在弹头部位,并且其激光目标指示器和发射器可以分开架设,从而可以实现较远的射程。

在1943年,以苏联的科技实力,仅仅能够实现激光驾束制导。可能有同志又问了,之前不是有说过空军研发了电视制导导弹吗?电视制导也不比激光制导差太多。为什么空军要在战时另起炉灶呢?

原因很简单,就出在发动机上了,为了实现空军要求的较大威力的战斗部(500公斤以上),新型电视制导导弹的火箭发动机有点入不敷出,推力严重不足。如果要实现空军要求的10公里左右的有效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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