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澄轻叹一声:“妈……我还是决定不跟您回去了。我的工作我会安排好,您也放心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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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早,安澄重又取出了自己上班时候的行头:一身的黑西装,黑色10寸高跟鞋、黑色公事包。
吃过早饭,跟爸妈告别,她出门直接找吉米。
“自组律所的要约,现在还有效么?如果我迟来几个月的答复没有伤到你的话,那我们就一起干吧。”
电话那端,吉米也是低低欢呼:“知道么我一直有一个预感,你一定会接受我这个要约的。所以毕业三个月来,尽管我也拿到过律所的面试,或者也还有机会回澳洲去工作……可是我一直都在鼓励我自己,再等等,你就来了。”
安澄深吸口气,在秋日的阳光下微笑:“谢谢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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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澄与吉米组成律所,在定名的时候安澄摇头苦笑:“反正一共就咱们两个人,还什么排名先后呢,我无所谓的。”倒是吉米认真地笑:“要你排在前面。虽然上学的时候我们两个是冤家对头,可是一起开律所就是合作伙伴,以律所共同利益为唯一前提:安,你是上过报纸的律师新星,而我不过泯然众人,所以一定要你排名在前。”
安澄也只能悄然叹息。是啊,她反正都给鲨鱼当过免费的活招牌了,没理由到给自己的律所当招牌的时候还要推辞。
她含笑点头:“好,希望能带来多些客户。”
律所最后定名:ann&jones。
作为排名在前的合伙人,她请吉米吃了顿兰州拉面。带着对新事业的期冀,以及对未来残酷竞争环境的忐忑,她教吉米将面条“突噜”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希望我们两个能当印第安纳琼斯,勇敢智慧无畏、一路黄金财宝。”
可是作为“四无小律所”:没名气、没客户、没雇员、没办公设施的小律所,理想多丰满,现实就有多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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