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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美国那边的事(第7节)

足足亏了几千万美元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当时谁也不知道《暮光之城》电影系列的票房会那么高,那么轰动,原作者把小说的电影改编权以每一步七百万美元的价格卖出去,也不算亏了。

只能够说,人算不如天算,知足者常乐。

当然,现在有了金昱范的出现,是肯定不会让这个悲剧在自己的身上发生。要想《暮光之城》电影改编权,没问题,这方面金昱范早就做好了好几个应对的办法。

要不就是不给钱,直接拿电影票房的百分之十,这个要求很难,但只要争取一下,不一定拿不下来。

当然,如果跟好莱坞电影公司达成了这个协议,金昱范肯定会坚持今后所有的电影改编权都是如此,毕竟到时候电影票房出来了,不事先敲定合约,电影公司也不会让自己白白的拿下那么多钱。

不说别的,真的按照百分之十的票房来分的话,光是第二部《新月》全球票房就达到了恐怖的七亿美元,百分之十就是七千万美元,比起一部部提高电影改编权相比起来,绝对是大赚特赚。

要知道,《暮光之城》电影小说系列,票房最低的一部也就是第一部《暮色》,那也有着三亿多美元的票房收入,按照百分之十,那也是三千万美元啊。至于后续几部,几乎美元一部全球票房下亿美元,算下来每一部就是千万美元。就算除去各种税收和利益分成,金昱范也能够得到奖金四千万以上的收入。

毕竟,金昱范只是小说作者,而不是投资者和制片公司,什么电影基金,什么影院分成之类的,意想不到金昱范的个人收入。

如果这一点电影公司不同意的话,那么金昱范也只能够开口一千万,随后一千万到二千万左右的价格和疯狂增加电影改编权。

虽然电影改编权费用倍增,电影公司不会轻易接受,但版权在自己手,加上全球票房放在那里,不容的电影公司不同意。

至于金昱范为什么第一部电影改编权就可以开口叫价一千万美元,那是因为目前金昱范不仅仅是《暮光之城》小说系列的作者,同样也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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