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宁犹豫几秒,还是朝宋倾城走过去。
近两年,蒋宁不常待在南城,即便父母对此颇有微词,但她依然选择背着行囊,时不时前去沈挚支教的那个南方小村庄。
有朋友说,她只是不服输,所以把沈挚当成生命里的一种执念。
其实,连她自己都没弄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坚持?
或许真像书上说的——
哪怕千帆过尽,在余生也会遇到一个让自己手足无措的人。
宋倾城看着蒋宁走近,并未有抵触心理,虽然她们算得上有过节,目光扫过蒋宁的左手臂肘弯处,她先出声问:“刚才抽血了?”
蒋宁微愣,随即点点头:“有些贫血犯晕,所以来医院看看。”
她望向宋倾城的手背:“你身体也不适?”
“感冒。”
宋倾城莞尔。
蒋宁的神色微缓,似乎有话要说,但又不知道如何开头,彼此间沉默十来秒,她组织好语言才再度开口:“今天下午,我刚坐高铁回到南城。”
“以前的事我欠你一声道歉。”蒋宁继续道:“那时候太过自我,哪怕快三十岁,很多想法都不够成熟。”
所以,在她得知沈挚喜欢宋倾城以后,第一反应就是破坏宋倾城在沈挚心里的印象,让这颗朱砂痣变成蚊子血,而不是努力让沈挚更喜欢自己,这种思维方式,是霸道使然,也是成长环境决定的。
“这两年沈挚一直都在南边。”
蒋宁主动提及沈挚:“那里的条件不怎么样,去镇上就要四十几分钟,和山区没什么差别,今年年初的时候,他帮人换灯泡,不小心摔下人字梯,膝盖旁的小骨碎了,在医院躺了几天就坚持出院,回到村里也没闲着,拄着拐杖去给那些孩子上课。”
宋倾城听完,微微一笑:“确实像他会做的事。”
离开物质化的都市,以前想不透的问题,似乎都迎刃而解,不再被利益蒙蔽双眼,看待人和物自然也会纯粹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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