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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第3节)

,把那群王八羔子全都给老娘叫起来,过来拜见咱们二当家的……”

任逍遥苦着脸阻止道:“别……别叫我二当家的,我听着瘆得慌,你们还是叫我玉面飞龙吧……”

刀疤脸迟疑道:“当家的,他……他能做二当家的吗?当初他上山的身份可是肉票呀……”

任逍遥一听不高兴了,瞪眼道:“肉票怎么了?肉票就不能做二当家的?你们就不许肉票有上进心吗?告诉你,这二当家的位子老子还坐定了!”

青龙山的匪窝空地上,两百多名土匪站得整整齐齐,寒冷刺骨的山风呼呼的吹着,土匪们都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站在最前任,面向着他们的罗月娘和任逍遥。

任逍遥叹了口气,他觉得自己好象又做错了事。

上午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线,忽然又决定留了下来,留下来倒也罢了,被刀疤脸的话一激,自己还答应了做他们的二当家,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抛开自己有官有爵的身份不说,任逍遥觉得土匪这个职业并不太适合他。这与他一贯坚持的做人原则有关。

任逍遥不是个高尚的人,这一点他自己承认,平日里干点偷鸡摸狗的事儿,耍奸耍赖,坑蒙拐骗,这些都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他觉得这属于生存技能,应该发扬光大。

可当土匪却完全偏离了他的本性了。那是**裸的以武力去掠夺别人的劳动成果,无需找什么借口,无需绞尽脑汁的忽悠人,小说里常说的“一声号炮响,山林中便现出数十人来”,这便是最典型的土匪风格,一句“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也最直接的说明了土匪的工作性质,什么任式任法根本就不用考虑,围住了上前抢便是,有良心的只劫财不伤命,没良心的财也要命也要,没有售后服务,也没有回头客,逮住谁谁倒霉。总的来说,土匪这个职业充满了血腥,暴力,弱肉强食,很符合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问题是,任逍遥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当土匪的料,更别提还做他们的二当家了,试问一个稍有风吹草动便吓得抱头鼠窜的人,能当土匪吗?做蟊贼都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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